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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世界播资讯】建设工程的开工、竣工时间应该怎样确定

发布日期:2023-06-05 18:07:49 来源:法务网 分享
一、

建设工程的开工、竣工时间应该怎样确定

建设工程的开工、竣工时间应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:

1.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

(1)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;开工通知发出后,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,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;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,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。


(资料图片)

(2)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,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。

(3)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,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,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、合同、施工许可证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,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,认定开工日期。

2.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,协商不一致的,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,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;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,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,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等。

二、

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

找法网提醒,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已获得施工许可证;

2.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,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;

3.成立项目部,配备管理人员;

4.施工图纸经过会审、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;

5.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、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等。

三、

工程施工前需办理的手续

1.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;

2.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;

3.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搞项目的勘察(签订勘察合同);

4.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搞项目的初步设计(签订设计合同);

5.初设批复,然后搞正式设计;

6.施工图审查手续(签订审查合同);

7.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(建设局或规划局)办理项目规划手续;

8.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监督手续;

9.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;

10.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,确定施工企业;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,确定施工企业;

11.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(施工单位);

12.办理施工许可证(施工单位);

13.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;

14.开工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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